2012年度大学生科研计划课题(学院立项及分院立项)研究即将到期。现根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科研计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这批课题进行结题检查。具体要求请见下附科研部通知,课题结题成果、总结及优秀成果申请表(文本版及电子版)请于12月21日前交至分院党政办周老师处(文一415,TEL:88014697, EMAIL:zhouq@zucc.edu.cn )。
学院立项项目结题、报奖和分院立项项目结题(不报奖)需填写:
分院立项项目报奖需填写:
成果格式参照:
外语分院党政办
2012.11.29
科研部关于组织2012年度大学生科研计划课题结题和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各分院:
学院2012年度大学生科研计划课题研究即将到期,现根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科研计划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浙大城院发研〔2011〕1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结题检查,年度大学生科研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及优秀成果集征集工作同时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大学生科研计划课题结题有关事项:
1.提交材料:列入学院2012年大学生科研计划课题立项的项目,提交《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科研计划课题研究工作总结表》(附件1)和研究成果,纸质稿和电子版各一份。
2.上交课题成果材料的具体格式见《科研作品格式范例》(附件3)。
3. 每份作品的电子版材料,须统一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名称格式为“课题编号—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例如“XZ2009521001—基于函数式编程的集群应用开发—林鹏”,文件夹内应包括《总结表》和成果文件等。
4. 各分院须对结题材料认真审查,《总结表》必须经指导教师审核并签署是否同意结题等明确意见,分院科研秘书要认真核实,由分院科研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统一交至学院科研部。对未能按时结题的课题,指导教师和所在分院须作出说明。
5.科研部对分院上交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核,并公布结题检查结果。对通过结题检查的课题,颁发“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科研计划课题结题证书”,并下拨剩余课题经费。对检查不合格的课题将予撤销,对课题组通报批评,同时下调该分院下一年度的立项数量。
二、2012年度学院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有关事项:
1.参评作品范围:须是以我院在读全日制学生为第一作者,在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科研作品。作品范围既包括大学生科研计划立项课题的成果,也包括未参加大学生科研计划的成果以及获得校内外奖励的成果。同一作者限报一项作品,已获得学院往年同类奖项的作品不再参评。
2.参评作品的材料提交要求:
所有参评作品均须提交论文格式或研究报告格式的成果文本一篇。
大学生科研计划立项项目评奖材料和结题材料一样,只需要在总结表中“申报科研优秀成果评奖”一栏打“√”。已获奖作品须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已发表的论文请提供刊载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论文)。同时,提交以上材料的电子版。
非大学生课题计划立项课题的科研成果报奖填写《非大学生科研计划立项课题的科研成果申报书》(附件2),此类课题如无老师指导,报奖时该表只须经所在分院签署意见,指导老师栏可以空白。提交材料同上。
参评作品形式包括学术论文、科技制作与发明、工程与电子设计、数学建模、艺术作品、商业策略书、企业案例及其它各种形式的科研作品。不管哪种类型的参评作品,都需提供文字材料(实物参评作品请在文字材料中附加实物图片)。
3.作品格式要求:
(1)作品格式见《科研作品格式范例》(附件3)。
(2)每份作品的电子版材料,须统一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名称格式为“成果名称—申请者姓名—专业班级”,例如“基于嵌入式系统的程控滤波器的设计制作—张灵—电科2005级2班”。 文件夹内应包括《总结表》(或《申报书》)和成果文件等
4.分院推荐要求:分院对所推荐的作品须进行审核、排序。分院推荐的评奖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立项数的30%(上限为15项)。
三、《2012年度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科研优秀作品选》成果征集有关事项:
1.作品征集范围:2012年申报大学生科研优秀成果评奖的项目,包括大学生科研计划课题成果、各类学生科研获奖作品、及其它各类课外科研作品。
2. 作品选的要求同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参赛作品的所有要求。参与作品选征集的只需在封面“大学生科研优秀作品选”栏目打“√”。
各分院提交结题材料的截至日期2012年12月29日(周六),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陈聚,联系电话:88285719, 电子邮件:chenju@zucc.edu.cn.
科研部
201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