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大城市学院本科学生对外交流奖学金(基金)管理办法(暂行)》(浙大城院学〔2020〕11号)的相关规定,经过公开申请、资格初审,学院学生发展指导工作考核及评审小组讨论认定。现对外国语学院2021届毕业生海外学习交流基金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1年4月8日至4月12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学工办反映,联系电话:88018480,联系人:章雨洁,电子邮箱:zhangyj@zucc.edu.cn。
外语学工办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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