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下午,外国语学院举行师德师风专题学习会,会议由庞继贤院长主持,刘春香书记做专题发言,全体教师80余人参加了专题学习。
刘春香首先系统梳理了师德师风工作的政策体系、工作机制。从2011年开始,教育部陆续出台了系列指导师德师风工作的规定,其中以2018年出台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以下简称《准则》)最广为所知。《准则》的每一条既有正面倡导,又划定师德底线,也就是有禁行性质的规定。同年,教育部配套出台了《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处分意见。并于之后召开全国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全面部署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师德师风建设各项工作。随后,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实施办法》(浙大城院发〔2019〕83号) ,进一步落实了学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师德失范行为的调查处理程序及所在单位的主体责任等内容。
刘春香向全体老师传达了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准则》《意见》和学校《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她指出,制定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明确新时代教师职业规范,针对主要问题、突出问题划定基本底线,是对广大教师的警示提醒和严管厚爱,是深化师德师风建设,造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关键之举。是落实师德“一票否决”,引导教师树立崇高理想,营造重德养德的良好风尚。
在前期学习《准则》和《意见》的基础上,刘春香与大家一起认真学习了城院教师应遵守的十项行为规范和四个方面的师德失范行为,对师德表彰与奖励、师德考核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讲解。要求各教师支部、各系部利用主题活动、教研活动再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领会《准则》《意见》和学校《实施办法》的精神实质,引导每位教师必须把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摆在第一位,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