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及管理办法》(浙大城院发学〔2012〕69号)、《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对外交流奖学金(基金)管理办法》(浙大城院发学〔2012〕71号)的相关规定。经过前期申报、资格审核,现将符合要求的人选:商务英语1602班梁雨婷同学,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4月23日至4月26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以署名书面形式或邮件向外国语学院反映,学工办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公示受理部门: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联系电话:88179732
邮箱:qianlm@zucc.edu.cn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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