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委(团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课堂(基础素质)的学分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12来源:外国语学院

 

各分团委:

 根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本科学生第二课堂(基础素质)培养及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城院发学〔201575号)以及《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关于制订20142017级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和指导性课程计划的原则性意见》(浙大城院发教〔2013〕96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自2014级本科生起,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完成第一课堂学分外,还需修读3个第二课堂学分才能毕业。为进一步做好第二课堂(基础素质)的学分管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第二课堂(基础素质)学分的评定

第二课堂(基础素质)学分的获得以学生参加基础素质实践成绩合格来实现。第二课堂基础素质实践的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根据各活动项目的累计分值确定学生是否达到第二课堂(基础素质)的要求和程度。第二课堂(基础素质)3个学分的获得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思想道德品质、身体心理素质合格;

(二)参加必修项目经考核合格;

(三)第二课堂(基础素质)实践分值累计到90分。第二课堂(基础素质)实践累计分值在90分及以上120分以下的为及格,120分及以上150分以下的为中等,150分及以上180分以下的为良好,18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

其中专升本相关专业学生因学制原因第二课堂(基础素质)3个学分的获得在满足原第一、二项条件之外,第二课堂(基础素质)实践分值累计到30分:分值在30分及以上40分以下的为及格,40分及以上50分以下的为中等,50分及以上60分以下的为良好,60分及以上的为优秀。

林肯项目学生因学制原因第二课堂(基础素质)3个学分的获得在满足原第一、二项条件之外,第二课堂(基础素质)实践分值累计到40分:分值在40分及以上55分以下的为及格,55分及以上70分以下的为中等,70分及以上85分以下的为良好,85分及以上的为优秀。

 

参军入伍学生退伍后返校继续学业者,入伍期间第二课堂(基础素质)实践分值计50分,其余分值须按本办法规定的要求获得。

 

二.第二课堂(基础素质)的评价实施

    (一)学院成立学生第二课堂(基础素质)培养工作组,主要负责项目的认定、统筹实施和成绩审核备案;各分院成立分院学生第二课堂(基础素质)培养工作小组,主要负责设计并组织实施项目和第二课堂(基础素质)成绩审核录入。

(二)学生参与各项目考核成绩录入以学生自主登陆学生事务管理系统(http://xssw.zucc.edu.cn)进行记录为主。

(三)毕业生的第二课堂(基础素质)学分在毕业学年的第一学期结束前由分院学工办提醒未达到80学分的毕业生,请在第二学期第8周前由分院学工办完成初审确认,并由学工委(团委)和教务部审核后录入教务系统。

请分团委充分重视学生第二课堂(素质素质)的宣传、培养等各项工作,切实做好第二课堂(素质素质)学分管理,引导学生在基础素质全面发展的过程中实现城市理想。

如有不明事宜,联系徐婧,88059593

 

                                      学工委(团委)

                                        201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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