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委(团委)、教务部关于开展浙江大学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院级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09来源:外国语学院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院级选拔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启动院级选拔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具体工作进程安排为:

阶段

主要工作

截止时间

院级选拔

各分院完成作品申报,并填汇总表上报

2017320

学院完成申报作品评审工作

2017324

入围作品进行公示、对优秀作品进行重点跟踪培育,在教师指导、实验室利用上给予各种支持,并对参赛表进行材料修改上报

2017327

完成各类汇总表,上报浙江大学

2017年3月28

二、院级选拔流程

(一)学院成立竞赛作品评审委员会

竞赛作品评审委员会委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分院专业教师担任,请各分院推荐一名专业资深教师担任,要求副高以上(见附件3),于3月20日9:00前报至tw@zucc.edu.cn

(二)各分院组织落实宣传发动工作

各分院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的有关文件,了解竞赛的目的、意义、流程及奖励政策。要通过各种活动形式,积极主动地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校园科技文化氛围,扩大“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在学生中的影响力,推动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发展。

(三)各分院组织院级选拔作品的项目汇总上报工作

按照学院竞赛组委会的工作进程,各分院于315日前完成初赛作品的项目汇总申报(作品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作品汇总表见附件2)。动员学生将自主参与的科技学术作品或已经有一定成果的项目进行立项申报。鼓励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新苗人才计划)优秀项目按照竞赛管理办法的要求参与竞赛。选拔体现各分院水平的高质量作品参加所属类别的作品参赛,参赛作品主要分为自然科学类、哲学社会科学类、科技发明制作A类、科技发明制作B类,内容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限定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等学科)社会调研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两大类,其中分为AB类,A类为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为投入较少,能为生产、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四)学院公示评审结果

对于院级评审结果,学院将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的作品报送浙江大学承办单位。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存在疑问的,均可以书面、电话、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团委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所有反映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要建立相应的机构,精心组织筹划。各分院要相应的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学生组织的主体作用,有效推动“挑战杯”竞赛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规范申报流程,重视项目指导。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的立项申报工作,每件作品需配备专业指导教师,针对性指导项目的研究工作。

1.在学生立项期间,要为立项团队配备相应的专业指导教师点对点进行指导,增强项目研究的深度与层次。

2.各分院组织所有立项学生团队于3月20日9:00完成附件1《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报名表》(一式两份),并以分院为单位,统一将各立项报名表和附件2《作品汇总表》加盖分院公章后上交至新行政楼413。电子版请在时间节点前发送至团委邮箱tw@zucc.edu.cn

如有疑问,请联系88018485

  

附件

 

学工委(团委)

教务部

 

20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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