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教务部关于组织申报学院2016年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07来源:教学办

  各分院:
  为深入持续开展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积极推动学院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作,根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大学生科研计划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相关规定,现就2016年学院大学生科研训练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面向学院二、三年级本科生(或五年制四年级学生),以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且不多于5人。
  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两个项目。往年立项的大学生科研项目如有延期结题或被撤销立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
  二、项目情况
  1.项目期限:项目研究期限为1年(2016年1月-12月)。
  2.项目类型:包括科技制作类、创意设计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等。
  3.项目数量:2016年计划立项各类项目200项左右。实行限项申报,各分院申报名额根据前两年大学生科研计划课题立项情况、执行情况、成果获奖情况,综合平衡后确定(其中项目组成员均为一本专业学生的申报项目不占各分院名额,各分院名额见附件1)。
  4.项目经费: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1400元(理工类)、700元(人文类)。主要针对选题有一定创新意义,研究目标与思路清晰,预期成果质量较高的项目,占项目总数的25%左右。
  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800元(理工类)、400元(人文类)。
  三、相关要求
  1.申报的项目应遵循“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的原则,严格进行选题和方案论证。申报者须向分院提交《大学生科研计划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2. 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学科交叉课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分院归口管理。
  3.项目可由一名院内教师或院外专家担任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每年指导的项目原则上不得超过3项。
  4.各分院应落实一名分院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大学生科研训练管理工作,组织专家对学生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和推荐排序,填写《大学生科研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并推荐总数中25%的课题为重点课题。申报材料采取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由所在分院指定的专人汇总后,于2016年1月8日前将推荐结果报教务部实践办公室(胡毓宁,88018482,行政楼320室)。
  5.所有项目由教务部汇总并审核通过后,由学院正式发文公布。请各分院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工作,按时完成项目的申报、评审和推荐工作。 
  教务部
  2015年12月3日
  附件1:各分院2016年大学生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名额表
  

分院名称

申报总数

其中重点项目

计算学院

19

5

信电学院

27

7

工程学院

25

6

医学院

22

6

商学院

41

10

传媒学院

22

6

外语学院

12

3

法学院

20

5

创意学院

10

3

合计

198

51


  注:项目组成员均为一本专业学生的项目不占分院名额。
  附件2:大学生科研计划项目申请表
  附件3:大学生科研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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