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陈伯滔体育基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09来源:外国语学院

 
 

各分院:

    陈伯滔体育基金会热心教育事业,设立专项基金实施“援助大学生行动”,支持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根据《陈伯滔体育基金会“援助大学生行动”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实施方案》的规定,现将陈伯滔体育基金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及金额:
    1.资助名额:12名。其中优秀大学生6名(理科学院和文科学院各3名),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特困生)6名。
    2.资助金额:一次性资助每名学生8000元人民币。
    二、申请的基本条件
    特别优秀、特殊专长、特别困难的大学生。具体申请条件为:
    1.符合《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及管理办法》第二条“各类个人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2.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3.有理想有抱负有行动,思想进步,道德品行良好;
    4.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当学年学业成绩达到专业前30%,创新能力强,在校期间有所作为,有些成果,在学生中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正面影响力;
    5.孤儿、烈士家庭、少数民族地区、双亲下岗、双亲丧失劳动能力的优秀贫困生,可优先。
    三、评审流程
    1.由学生本人向分院提出申请,提供相应的证书证明材料。各分院将推荐名单公示,并于11月10日中午12点前,将《“援助大学生行动”申报审批表》报送学工办,联系人:洪老师,电话:88018480,E-mail:honglm@zucc.edu.cn。
    2. 学工委审核材料,报学院奖励评审委员会审定,并由发展联络部将评审结果报陈伯滔体育基金会秘书处。
四、其他事项
1.获得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除特困生)不再申请本基金。
    2.发展联络部将和基金会秘书处对接,共同跟踪获奖学生,不定期的回访本人和家长及相关教师。
 
 
 
学工委
发展联络部
2015年11月5日

 

 

访问次数:32

返回顶部
关闭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