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直属团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增强团员青年的社会责任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城院学子风采,学院团委决定开展“承青春责任·靓城市风采”主题团日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承青春责任·靓城市风采
二、活动时间
2015年4月-5月上旬
三、组织单位与参加对象
1.组织单位:各分团委、各基层团支部
2.参加对象:学院全体团员青年
四、活动形式
各分团委应充分组织动员,营造浓厚氛围,紧扣活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在各团支部和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如下形式的专项活动:
1.“清朗网络”——网络志愿活动。各分团委应号召团员青年们积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勤学、修德、明辨、笃实”要求,开展网络主题作品征集活动、网络文明志愿者活动、主题讨论活动、清朗网络签名承诺活动等,将共青团员的先进性和担当精神延伸到网上,在网上积极发出青年好声音、形成强劲青春正能量。
2.“生态文明”——主题教育活动。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大力推进建设生态文明”的精神,各分团委应积极组织开展以“生态文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废旧物品手工制作活动、科技小发明活动、大气整治讨论活动、垃圾分类回收活动、二手物品回收活动、征文绘画及演讲竞赛等活动,贴近实际生活,培养团员青年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意识,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参与面,深化主题教育。
3.“学法用法”——专题教育活动。各分团委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进一步加强团员法治教育,加强法律知识与法治观念的学习,建设“平安校园”,大力开展法治教育专题讲座、主题班会、辩论赛、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引导广大团员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同时,也告诫广大团员要严于律己、遵纪守法,提高法律素质,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
4.“社团进社区”——青年实践活动。各分团委应积极鼓励学生社团踏入社会、奉献社会。让社团活动走进社区,开展教学服务、专业服务、表演活动、互动性小游戏、竞技类比赛等活动,培养广大团员的社会责任意识、服务地方精神和吃苦耐劳作风,展示社团风采、发扬社团文化、融入地方发展,在活动中挖掘和发展社团的潜力。
五、进程安排
1.4月为活动宣传发动和实施阶段。各组织单位请结合主题认真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广大团员青年参与的积极性,依托有效的活动载体和贴近生活的形式确保团日活动取得实效。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各组织单位请及时向学院团委邮箱(tw@zucc.edu.cn)以及新浪微博@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团委报送活动信息,同时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展现基层风采,并优秀成果整合到活动报送信息中。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请各分团委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团员青年订阅“青春杭州”微信公众号(附件1);同时请各分团委积极上报优秀团日活动成果,学院团委将择优推荐至团市委“青春杭州”公众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2.4月下旬-5月上旬为活动总结上报阶段。各分团委请将此次主题团日活动材料整理汇总,完成分院层面的总结评选,并择优推荐2-3个团日活动,以分院为单位于5月7日前将推荐的团日活动申报材料(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tw@zucc.edu.cn,纸质版(一式一份)上报学院团委办公室(理四109)。学院团委将根据推荐活动的申报材料和开展实际情况,择优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如有问题,请联系:陈 洁88018485
朱美霖15757103896
附件:1.“青春杭州”微信公众号订阅办法
学院团委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