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各位同学:
为弘扬公益精神,倡导公益行动,表彰在公益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志愿青年,强化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中的榜样领航力量,激励更多的同学热心公益、投身公益,深化城院青年责任意识教育,促进学院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更为生动蓬勃地开展,学工委(团委)决定在“Young使命”2015年青春践行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学院第二届“城院之星”之“公益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激扬青春,榜样力量
二、评选范围
2015年4月前具有城市学院正式学籍的注册志愿者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成绩优良,无违纪违规;
3. 热心公益,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积极主动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从事志愿服务半年以上,截止到2015年4月1日年度志愿服务时数应达到80小时以上(包含80小时);
4. 个人事迹具有广泛、积极的影响力,有助于形成良好的舆论引导。
三、评选奖项设置
评选活动将评选出第二届“城院之星”之“公益之星”3名,“十佳志愿者”10名。“公益之星”由“十佳志愿者”中评选产生,“公益之星”同时获得“十佳志愿者”荣誉称号。
四、评选程序
(一)报名阶段
任何参与志愿服务工作的青年志愿者个人,符合条件者均可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进行申报。
报名表及事迹材料等文本材料请于4月16日前交至理四学生服务大厅4号台,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uccgongyizhixing@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阶段
申报材料合乎规范的参评个人均可进入初审答辩,由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聘请专业评审组对参评个人进行初审,确定入围名单。
(三)第一轮秘密答辩阶段
第一轮秘密答辩由各分团委青志工作指导老师为评委,根据评委打分确定进入决赛公开答辩的参评个人。
(四)投票评选阶段
本轮评选为全院学生现场投票,以单位得票制进行计票。
(五)决赛公开答辩阶段
由学院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邀请专业评审人员和50名大众评委对参评人员进行评选。
(六)表彰展示
公布学院“十佳志愿者”和“公益之星”名单,对获奖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证书和奖牌,并通过橱窗、宣传栏及网络、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形式进行多方位宣传展示。
五、评选日程安排
3月30日 公益之星”评选活动造势宣传
4月3日 公布“公益之星”评选通知
4月2日至4月16日 学院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受理报名
4月16日至4月17日 进行报名初审,确定入围名单
4月20日至4月28日 第一轮秘密答辩阶段
4月29日至5月8日 投票评选
5月8日至5月22日 决赛公开答辩阶段
5月22日至5月25日 公布获奖者名单
如有问题,请联系:
李梦云15168246843(656843)
秦思齐15168246715(696715)
学工委(团委)
学院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