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陈伯滔体育基金会“援助大学生行动”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和“学工委、发展联络部关于申请陈伯滔体育基金的通知”要求,经本人申请、班级推荐、学工办审核、外国语学院陈伯滔体育基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拟推荐英语1103班丁双同学、英语1105班魏聪聪同学参加总院评选,特此公示。公示期自11月25日至11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外国语学院学工办潘恩安老师反映,办公室:文一425;联系电话:88018480;邮箱:panea@zucc.edu.cn 。
外国语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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