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工委(团委)、教务部关于2014年暑期短学期实践教育安全工作的特别提醒

发布日期:2014-07-04来源:外国语学院

各分院:

  学院在2014年6月中旬举行了2014年暑期短学期实践教育启动仪式并进行了专题安全工作部署和安全防范培训,各分院已按照工作要求作了前期准备。现学生正式进入短学期实践教育环节,为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短学期实践教育活动的平安顺利举行,现将有关事项特别提醒如下:

1. 请各分院再次核实确认为每位参加短学期实践教育学生购买人身意外险和疾病险;

2. 对于赴边远山区实践的团队必须配备带队教师,以保证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实践学生的人身安全;

3. 各分院要加强对指导教师作用的发挥,对于日常学生管理和安全教育要进行过程把握,随时掌握实践团队动态,要求各实践团队定期向组织单位报送安全信息;

4. 分院要重点关注赴外地和易受台风影响区域的实践团队,并及时关注学院办公网、团委网上关于台风等恶劣天气期间做好安全工作的通知,做好信息的畅通;

5. 实践团队若遇到突发事件,应该沉着冷静,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指导教师应及时向分院和学院相关部门报告情况。

  联系人:学工委(团委陈洁 联系电话:8801848515868493002

       教务部 付红初    联系电话:88018482 13588759618

  学工委(团委)

  教务部

20147月4

  附件1:实践教育活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对方法

  一、可能出现的问题

  (一)活动过程中,个别同学因对当地气候和地区环境的不适应而导致晕厥或者突发疾病,或者因被蛇和蚊虫叮咬等原因导致的伤害;

  (二)在活动期间不慎被盗被抢,以及可能遭受到人身伤害

  (三)实践成员遭遇交通事故;

  (四)活动时接近危险设施或到危险地段;

  (五)实践成员与社会人员发生纠纷,身体受伤;

  (六)实践成员因种种原因,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七)参与大型社会活动时,人群发生拥挤、踩踏并可能由此产生伤害;

  (八)活动中发生火灾等突发事件;

  (九)实践活动期间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二、应对措施

  (一)外出活动时,实践教育成员应掌握基本的生理卫生常识和相应的急救知识,随身携带常用应急药物,在遭遇此类非人为性的突发事件时,保持冷静并进行适当的处理,如果情况严重,及时送往医院诊治。另外在实践期间,注意搞好个人卫生。

  (二)增强实践成员的安全自卫意识,保持一定的警惕心理,保管好个人贵重财物;同时在实践中减少单独活动和夜间活动,尽量采取小组活动的形式,活动行程应及时向团队报告,不单独到陌生或者偏僻的地方。遭遇偷窃、抢劫以及其他意外伤害,应保持冷静,灵活应对,以保证人身安全为前提,并及时报案。

  (三)加强实践成员的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不租(乘)用无证无牌交通工作。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尽快将伤者送往医院,并注意保护现场,及时向相关交通运输部门报告;

  (四)活动期间尽量远离危险设施或到危险地段,如果需要接触时,必须有专业人士陪同,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五)在公共场合注意自身言行举止的得体,尽量避免与人争执,保持克制忍让的态度。如与社会人员发生争吵甚至斗殴,现场同学应尽快及时制止,防止事态恶化;如不听劝阻,应迅速联系公安部门共同处理。

  (六)与所在分院或院团委保持信息沟通渠道的通畅。

  (七)尽量避免到人群拥挤的地方,在公共场所或参加大型活动保持秩序,注意自我保护。

  (八)掌握基本安全常识,不到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如发生火灾等灾害,一切以保障人员安全为第一位,及时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同时通知相关部门。

  (九)注意饮食安全,不食生、冷及不洁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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