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团委、直属团支部:
2013-2014学年,学院各基层团组织、全体团员青年和广大团干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团十七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在团的思想引领、组织建设、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方面做出了积极且有意义的探索,也为学院“三型二能一高”人才培养做出了一定的贡献,在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学院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基层团组织的工作水平,学院团委研究决定面向全体青年团员、团支部开展2013-2014学年团内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
1. 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积极参加政治学习,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品行优良,富有责任;关爱集体,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校纪校规,未受过处分;
3. 学习认真,模范遵守《学生课堂行为规范》,积极参与校园学风建设活动;成绩优良,原则上无不及格现象,上学期成绩专业(系)排名在前50%;
4. 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自觉做团员的表率。关心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积极参加团的工作和组织生活,团组织观念强,遵守团的纪律,履行团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5. 积极参加并协助院系班搞好课外文体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6. 积极参与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或国际文化交流活动,具有一定的创新实践能力或国际视野。
(二)优秀团干部
1.必须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热爱团学工作,围绕学院中心和两大特色发展战略,组织团队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并主动承担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
3. 工作认真负责、服务和创新意识强,作风扎实,能发挥团干部的表率作用,深受团员青年信赖,并能发挥在学风建设、社会实践等方面积极的辐射、带动作用;
4. 从事团工作原则上不少于半年。
(三)先进团支部
1. 团支部组织健全,职责明晰,制度健全,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
2.团支部能围绕学院育人与学风建设中心工作开展支部建设,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将团队自身建设和活动开展有效地与学风建设工作相结合,致力于提升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参与国际交流竞争能力,效果显著;
3. 思想建设成效好,能联系实际,有效探索并实践学风建设中团组织发挥积极作用的新模式、新方法,积极参加特色主题团日活动和“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并在实际活动开展中取得明显的促进效果;
4.组织内部团结和谐,支部委员勤恳工作,协调默契,积极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入党、日常团籍管理和团费收缴等工作,定期召开支委会,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活动;
5. 支部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氛围浓厚,整体学习成绩优良,支部成员平均成绩居于同年级前列;
6. 支部成员遵守团纪校纪,无违纪现象,没有团员受到各种纪律处分;团员能积极参加支部的各项活动,每次活动参加率应达到90%以上,团员青年受到各级组织嘉奖较多。
三、评选要求
1.各分团委要指导各团支部做好民主评议活动,原则上要求每位团员以合适的方式参照《团章》对自己一学年来的学习工作认真总结,相互学习、反思共进;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推荐2013-2014学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2.各团支部要认真做好团支部的总结工作和团支部自评工作。分团委要对每一团支部进行认真考核,提出指导意见,并参照评选条件做好先进团支部的推荐工作。
3.各相关单位的评奖评优名额分配,原则上根据上学期各分团委的团情况统计数据,按不超过各单位团员数的2%和3%比例分配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名额,按不超过团支部数的10%比例分配优秀团支部名额。(以上名额均四舍五入)
4. 对在“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社会实践工作、志愿者工作、社团管理建设及承接学院团委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分院额外增加名额;同时对于(建有活动团支部的)学院级或部门级学生组织、公寓中心和校卫队等单位的名额单列。
四、材料汇总上报
请各单位于2014年4月20日17:00前将推荐汇总表及各类推荐表纸质版送至学工办(文一425),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hanw@zucc.edu.cn。
联系人:韩玮 88018480
附件:优秀团员、团干、团支部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