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届毕业生同学:
根据学院关于201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生公寓毕业生离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校外住宿的毕业班同学凭《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13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单》,请在6月17日至19日8:30至16:40到公寓中心(致远楼1F)办理离寝盖章手续(请毕业生互相告知)。
2、2013年6月18日至21日办理离校退宿手续,具体内容见附件。
3、离校退宿手续办理后,公寓中心将对寝室统一进行清理、维修工作。请2013届毕业生务必在6月21日下午5:00前把行李、物品等全部搬离寝室,逾期未将物品搬离寝室的,自行承担责任,公寓中心不承担物品保管责任。
4、因考试原因需要延迟离校的毕业生,请到各自的分院办理审批手续,于6月17日前凭分院签字、盖章后的审批单到公寓中心办理延迟离校手续。公寓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集中安排住宿。
5、延长学制、降级的同学请持延长学制和降级的审批表于6月15日前到公寓中心办理住宿调整相关手续。
6、被在杭高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和留校工作的毕业生,如需在学院存放行李,请在6月17日前到公寓中心办理手续(行李自行打包,标明件数并在每件行李上标明自己的姓名、分院、专业、学号)。
7、公寓中心将于6月17日-19日上午8:30至下午5:00在弘毅楼、明德楼、思睿楼附近设立废品收购服务处,届时同学们可以处理自己的废品。5月20日开始,各毕业生楼值班室已经开始有纸板箱、编织袋、封箱带等供应,请有需要的同学去值班台购买。记号笔、玻璃绳、标签等值班台免费借用。
8、请爱护公物,不要在寝室内或走廊墙上乱涂乱画。寝室内公共设施(如床、桌子、椅子、门窗、电话机、饮水机等) 如有损坏须按价赔偿(赔偿标准见宣传栏)。
9、严禁使用违章电器,高度注意防火安全,宿舍内严禁焚烧纸张及其它物品。密切注意防盗。请同学们保管好个人物品,做到人离寝室,随手关灯关门。
10、请毕业生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毕业生离校的有关规定。做到文明离校,给学弟学妹做出榜样。在离校过程中违纪的学生,学院将暂扣证书或缓寄档案,涉及纪律处分的,处分书连同档案一同寄发。
毕业生同学如有疑问请电询:88018777喻老师,88018714李老师,或找本楼辅导员老师和楼长咨询。公寓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将竭诚为您服务!
最后,预祝同学们工作顺利!生活美满!事业成功!
学工委(公寓中心)
2013年6月9日
附件:离校退宿手续具体事项
1、离校学生凭《2013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和《学生离寝验收单》办理毕业生离寝手续。
2、为避免离校当天办理手续拥挤,公寓中心工作人员会提前(6月18至19日上午8:30至晚上21:00)上寝室收取水电费(水电抄表日至学生离校日之间的水电费按本月日平均水电费摊收),检查、验收家具及设施、回收电话机、代办空调、热水器押金退款等,同时办理《2013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单》盖章和《学生离寝验收单》等手续,该段时间请同学尽量在寝室。
3、办理好相关手续后,请毕业生同学保管好两张凭单:盖完章的《2013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和《学生离寝验收单》。
4、2013年6月20日8:00—17:00,6月21日8:00—17:00,毕业生将个人物品搬离寝室后,凭盖章后的《学生离寝验收单》和寝室钥匙到慕贤楼、弘毅楼、致远楼、尚雅楼、思睿楼、求真楼、惟学楼、明德楼以及问源楼一楼大厅办理最后的退钥匙手续,领回饮水机押金。最后离开寝室的毕业生先自行检查本寝室设施,确认门、窗、水、电开关已关闭,待工作人员上门验收后再办理离寝手续。如发现设施有损坏,由最后离寝者或本寝室所有成员(本寝室成员均不能说明损坏原因)负责。
5、学生凭盖章的《2013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到各分院领取证书。
6、毕业生中但凡涉及空调、热水器的租赁的寝室,请同学们提前准备好押金的相关凭证(空调另外还需准备好遥控器),公寓中心工作人员在上门办理离寝手续时将一并代办押金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