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根据《浙大城市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浙大城院学〔2020〕54号)、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浙大城市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及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外国语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新丽助学金、久久优秀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审对象及条件
(1)评审对象
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是我校2023-2024学年经学校认定的本科学生资助对象,2024级新生不参评。
2、名额分配:
28人
3.评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7)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4、评审流程
评审采用学生个人申报+学院组织推荐的形式进行
(1)学生10月8日前登录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登记个人信息并提出申请(详见附件2)。
(2)辅导员登录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进行初审。
(3)各学院登录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进行审核,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推荐名单。
(4)学生工作部审核申请学生材料,上报学校学生奖励资助评审委员会,经讨论决定后,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
5、其他要求
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三者之间不可两两兼得。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二、“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
(一)申请对象
全日制在籍二年级及以上普通本科生,2023-2024学年资助对象,新生不参评。已经享受过“娃哈哈·春风助学”学费援助的,不重复享受。
(二)助学金标准及名额
“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分两档:
(1)一档助学金5000元/学年,1人。
(2)二档助学金2500元/学年,2人。
(三)、申请条件
1、申请“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一档助学金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3).当学年被学校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简朴;
(4).学习刻苦,品学兼优,当学年学业成绩排序为小班或专业前50%。
2、申请“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二档助学金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3).当学年被学校认定为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简朴;
(4).学习刻苦,当学年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限最低选修学分内)无不及格。
(三)学生本人或家庭(含非经济困难学生)遭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推荐申请一档助学金:
1.家庭遭受重大灾害:即因火灾、水灾、旱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家庭遭受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的;
2.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即家庭主要劳动力遭遇重大事故、疾病等失去劳动能力或死亡等家庭变故的;
3.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即学生在校期间患恶性肿瘤、白血病、肾脏(骨、骨髓)移植等严重疾病的;
4.学生本人发生意外致重伤、致残的。
(四)下列人群如符合以上同等条件的,可优先考虑推荐:
1.来自杭州市对口帮扶、合作和支援地区;
2.孤儿或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
四、评审流程
采用学生个人申报+学院组织推荐的形式进行
1.个人申请。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填写《“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10月8日前发送至liyq@hzcu.edu.cn,标题命名为娃哈哈助学金申请+姓名
2.学院评审。学院学生发展指导委员会进行评审,认真审核学生所报申请,严把审核关,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3.学校审定。学生工作部对各学院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交学校学生奖励资助评审委员会审定,审定结果经公示后,报杭州市春风行动办公室。
三、新丽助学金
浙江省政协委员、中华海外联谊会理事、中国竺可桢教育基金会理事、香港著名企业家金维明先生为支持浙大城市学院人才培养工作,设立浙大城市学院新丽助学金(以下称新丽助学金),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一)申请条件
1、经学校认定的2023-2024学年资助对象,新生不参评。
2、热爱祖国,思想作风正派,遵守法纪校规,学习勤奋努力,同学关系良好。
3、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没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
4、有奉献精神,并积极参加公益服务和实践活动,
三、资助金额、名额和资助方法
1、外国语学院名额6人,每人 1500元人民币。
2、已获新丽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凡符合评选条件者可在下一学年继续申请
3、对已获助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谎报隐瞒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称号,追缴已发助学金,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已获助学金的学生,在助学金发放之前受校纪校规处分的,取消其奖学金。
四、评定程序
本助学金的申请与学校的评奖评优工作同时启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采用个人申请+学院组织推荐的形式进行。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填写《附件2-外设奖学金申请表》,10月8日前发送至liyq@hzcu.edu.cn,标题命名为新丽助学金申请+姓名
4、久久优秀奖学金
2019年9月,学校20周年校庆之际,由首任院长鲁世杰教授慷慨捐资并发起倡议,师生校友等积极响应,共同发动设立开放式“久久教育基金”,助推学校在新的起点再创辉煌!
久久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面向当学年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参评者同时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2023-2024学年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新生不参评;
2、热爱祖国、积极上进
3、尊重师长、关心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严谨踏实;
5、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在小班或专业前25%以内,并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或参与献爱心公益活动并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
(二)奖励标准及名额
本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 5000元,外国语学院名额为1人
(三)评定程序
本奖学金的申请与学校的评奖评优工作同时启动,采用个人申请+学院组织推荐的形式进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审。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填写《附件2-外设奖学金申请表》,10月8日前发送至liyq@hzcu.edu.cn,标题命名为久久优秀奖学金申请+姓名
附件1-_2023-2024_学年“娃哈哈·春风助学”培优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外国语学院教学与学生事务办公室(团委)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