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大力营造团内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学院团委研究决定面向学院全体团员青年、团支部开展2023-2024学年团内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优项目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
二、评选条件
政治坚定,德智体各方面表现优秀,对团的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学生团员和团干部,以及工作先进、成效突出的团支部。
(一)优秀团员
1.要求为共青团员或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思想政治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关心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积极参加团的工作和组织生活,
2.遵守校纪校规,未受过处分;成绩优良,原则上无不及格现象,建议上学期成绩专业(系)排名在前50%;
3、坚持完成每期“青年大学习”;积极参加学院、学校各类活动。充分结合学科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开展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活动,增强诚实劳动意识,并在活动中争做团员的表率;
(二)优秀团干部
1.必须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原则上在院内担任职务,主动承担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积极在团组织内开展各类活动;
3.工作认真负责,服务和创新意识强,作风扎实,能发挥团干部的表率作用,并能发挥在学风建设、文明寝室建设、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方面积极的辐射带动作用。
(三)先进团支部
1.团支部组织制度健全,职责明晰,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积极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入党、日常团籍管理和团费收缴等常规工作,定期召开支委会,积极组织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支部成员重视理论学习,青年大学习完成率较好;支部成员无违纪现象。
2.团支部能围绕学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开展支部建设,将团队自身建设和活动开展有效地与学风建设工作相结合;积极参加特色主题团日活动和“五四红旗团支部”评比。
三、评选要求
1.各团支部做好民主评议活动,原则上要求每位团员对照《团章》,重点结合自身学习、生活的实际情况,尤其是对参加团组织生活、团组织活动以及发挥团员作用的情况进行个人总结;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推荐2023-2024学年浙大城市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学院团委将择优推选。
2.各团支部要认真做好团支部的总结工作和团支部自评工作。学院团委将对各团支部进行认真考核,提出指导意见,并择优推荐参评校级先进团支部。
3、推荐要求
优秀团员:21-23级各支部可上报1名,学院择优推选。
优秀团干部:1、21-23级各支部可上报1名,学院择优推选。
2、各院级学生组织可上报1-2名,学院择优推选。
先进团支部:各团支部可自行申报,学院择优推选
四、材料汇总上报
请各团支部书记、院级学生组织负责人汇总上报情况,于2024年6月7日前将推荐表(附件1)纸质签字版交至文1-427李老师处。推荐表电子稿(附件1)、一栏表电子稿(附件2)发送至邮箱:liyq@hzcu.edu.cn,邮件标题为:班级/组织+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先进团支部推荐,逾期将视为放弃参评。
如有疑问请工作时间联系李老师:88179732
共青团浙大城市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31日
附件1:浙大城市学院2023-2024学年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推荐表.doc
附件2-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一览表202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