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各位同学:
按照《浙大城市学院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城院发﹝2020﹞58号)相关要求,经个人申报、各班级奖励资助小组初审、学院学生发展指导委员会审核认定。共有83人符合认定条件,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2日-10月24日
如有同学对以上名单存在异议,请于2023年10月24日前实名向李老师反映,邮箱liyq@hzcu.edu.cn。
外国语学院教学与学生事务办公室(团委)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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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0-22来源:外国语学院
各班级、各位同学:
按照《浙大城市学院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城院发﹝2020﹞58号)相关要求,经个人申报、各班级奖励资助小组初审、学院学生发展指导委员会审核认定。共有83人符合认定条件,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2日-10月24日
如有同学对以上名单存在异议,请于2023年10月24日前实名向李老师反映,邮箱liyq@hzcu.edu.cn。
外国语学院教学与学生事务办公室(团委)
202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