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鼓励学院教师提升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提升其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能力,外国语学院在学科建设经费中特设立“浙大城市学院外国语学院科研专项基金”,现将2023年外国语学院科研专项课题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 面向全院教师,申请人须为学校在编教职员工和博士后(不包含学院青年英才及以上引进人才),具备较好的科学研究能力和素养且未出现过学术诚信问题。
2. 申请人须积极吸纳其他教师或研究生、本科生参与,以团队形式进行申报。
3. 各类地厅级及以上在研课题负责人不得重复申请学院科研专项课题。教改类课题不在资助范围之内。
4. 学院科研专项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
二、申报类别及资助强度
1. 一般课题:资助额度为0.3万元。
2. 重点课题:资助额度为0.5万元。
三、研究期限和管理
1. 研究期限均为1年。
2. 学院科研专项课题经费单独建账,不提取管理费。参照国家和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关于纵向项目经费使用相关规定执行,不允许给在职人员发放绩效。
3. 根据外国语学院教师岗位聘任实施方案,记院级科研分1分。
4. 课题负责人每年6月需提交中期进展情况。基金课题经费立项当年拨款总经费的50%,剩余50%经费于结题后拨付。当年拨付的经费需在当年执行完毕。
5. 课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因客观原因不能如期结题的,可申请延期 6 个月;无正当理由,或延期后 仍不能结题的课题,撤销院级科研分1分,并收回结余经费。
四、结题要求
1. 一般课题:结题要求公开发表论文一篇及以上,或成功立项地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2. 重点课题:结题要求CSSCI期刊发表论文一篇(含C刊集刊)及以上,或成功立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 上交材料包括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请确保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内容完全一致。为确保评审的公正性,可行性报告中不能出现申请人及参与者的任何个人信息和前期研究成果等信息。
2. 申请人于2023年10月30日前将书面材料(申请书和汇总表)一式3份提交至学院科研秘书,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
联系人:陈嬿
电话:88285523
Email:chenyan@hzcu.edu.cn
附件:
1.外国语学院科研专项申请书.doc
2.外国语学院科研专项一览表.xlsx
外国语学院
202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