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激励学校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浙财教字[ 2007 ]175号)、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相关办法,经过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经外国语学院学生发展指导委员会评审小组审核认定,拟推荐以下35名学生获评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现予以公示。
32208057、32208169、32008008、32005223、32208022、32108194
32108121、32008013、32008142、32208171、31908093、32108051
32108111、32208161、32008136、32008137、32208055、32108028
32008164、32208095、32108095、32108197、32208228、32208195
32008202、32003161、32108110、32108080、32108166、32008005
32108045、32008124、32008025、32008018、32208018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外国语学院教学与学生事务办公室(团委)反映,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0日-2023年10月13日。
联系电话:88179732
E-mail:liyq@hzcu.edu.cn
外国语学院教学与学生事务办公室(团委)
2023年10月10日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