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研究所、各中心、各办公室:
为进一步发展外国语学院科研,充分整合学院的相关方向,鼓励多学科交叉,发挥研究机构在推进学院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浙大城市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浙大城院科〔2021〕3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学院研究机构优化调整及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调整优化原则
资源整合、融合发展,系/教学中心管教学、所/研究中心管科研。
二、调整优化内容
学院现有两个校级研究机构(公示语研究中心和文化与翻译研究所)和一个院级研究机构(国际教育研究所)。优化调整后,保留公示语研究中心,文化与翻译研究所更名为翻译与文化传播研究所,国际教育研究所更名为外语教育研究所。拟新增语言与认知研究中心、文学跨学科研究中心等两个院级研究机构。
机构名称及筹建负责人信息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筹建负责人 |
1 | 公示语研究中心 | 赵志义 |
2 | 翻译与文化传播研究所(筹) | 卢卫中 |
3 | 外语教育研究所(筹) | 李俊敏 |
4 | 语言与认知研究中心(筹) | 王慧莉 |
5 | 文学跨学科研究中心(筹) | 段波 |
三、工作安排
1.学院将进一步加强对科研机构的政策指导和宏观规划,各科研机构要结合学科特点和前瞻布局,围绕国家和地方需求,加强自身的体系化建设,提升科研能力。
2.全院教师可按照自己的学术兴趣自行选择进入研究机构,原则上每位教师在相对稳定的周期内只加入一个研究机构,各机构人数不限。如教师目前尚未明确研究方向和兴趣,可以暂不加入任何研究机构。
3.教师报名参加科研机构时间:即日起至9月12日下午5:00,报名方式:通过外国语学院钉钉群在线更新。报名结束后原则上不作调整,名单后续将在网上公示。
外国语学院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