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外国语学院小语种师生支部委员会研究,报浙大城市学院外国语学院党委备案同意,将华迪圣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30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有关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党委和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88285523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地址:文一417
中共浙大城市学院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23年8月24日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