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2023年求是荣誉奖章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5来源:外语教学与学生事务办公室

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3年求是荣誉奖章的推荐和评审工作,根据《浙大城市学院求是荣誉奖章评审及管理办法》(浙大城院学〔20238),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求是荣誉及奖励标准

求是荣誉奖章是学校设立的学生最高个人荣誉称号,表彰表现特别优秀、成绩特别显著或对学校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奖励标准以学校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比条件及管理办法规定的为准。

二、基本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符合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基本条件,原则上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同时具备以下要求之一:

(一)在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公益活动、见义勇为等方面有突出贡献,产生良好社会影响,并为学校赢得声誉。

(二)在学科竞赛、学术研究、科技创新、文体活动上取得突出成绩。以下情况可认定为突出成绩:

1.获大学生学科竞赛省级重点类(A类)二等奖以上。

2.学术论文(学生作为第一作者,或学生为第二作者、学校指导教师作为第一作者)被SCIE、EI(期刊)、SSCI、A&HCI、IM收录或在权威期刊、一级期刊、核心期刊(刊物级别以学校现行期刊目录为准)上发表。

3.优秀科研成果获得市级及以上政府颁发的奖励(排名前5)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或为第二发明人、第一发明人为本校教师)、国家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专利人)、国家外观设计专利(第一专利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第一著作人)。

4.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成员。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获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三)为地方发展、学校建设发展做出杰出贡献。

三、工作要求

1.求是荣誉奖章申请者应填写《浙大城市学院2023年求是荣誉奖章申请表》(附件1)、《2023年求是荣誉奖章申请者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提交书面申请,列明符合条款及个人突出事迹(800-1000字)并附相关获奖证书的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

2.求是荣誉奖章初评名单上报前应在学院范围公示,充分征求教师、学生的意见。

四、时间安排

求是荣誉奖章初评电子材料请于4月21日之前上报至教学与学生事务办公室李老师邮箱,书面材料及获奖证明材料4月21日17:00前交至文一427,联系人:李勇琪,邮箱:liyq@zucc.edu.cn

附件1-求是荣誉奖章申请表.doc

附件2-求是荣誉奖章汇总表.doc

 

外语教学与学生事务办公室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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