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改善我院人才队伍结构,优化中青年教师的成才环境,力争在三至五年内培养和造就一批中青年学术骨干,经研究决定实施“教授领航”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遴选德才兼备的教授担任中青年教师的导师,进行教学科研领航。
一、导师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治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2.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有宽阔的视野,了解本学科的国际学术前沿,研究成果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得到学界同行认可。
二、领航方式
1.由导师对培养对象进行传帮带,传授教学、科研方法,帮助解决科研难点,带领他们进行科研攻关。
2.导师与中青年教师之间、导师之间、中青年教师之间相互交流,开展教研活动、学术活动和科研合作。
3.每位导师原则上指导2-3名中青年教师。
三、实施办法
1.中青年教师自行选择导师进行结对培养,导师确定结对培养的成员名单后于4月10日之前提交结对表(附件1)至学院办公室。
2.学院汇总核定后公布结对名单,成立教授领航团队。
四、相关政策
1.学院为每支教授领航团队提供一定的科研经费支持,用于日常交流研讨。
2.学院对领航导师的考核与非年薪制教授的年度考核或年薪制教授的聘期考核相结合。
3.导师聘期为三年。
浙大城市学院外国语学院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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