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委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学院第五届“心灵使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
编辑:admin 日期:2013-05-20 10:10 |
各分院: 为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大学生心理素质,促进优良班风和学风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也为增强心理委员的工作服务意识,提高心理委员的工作积极性,学工委将举行2012-2013学年学院第五届“心灵使者”的评选活动,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任班级心理委员满一年; 2、能够定期上报班级学生心理健康情况,实时反映班级学生心理状况; 3、热爱班级心理健康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工作成绩突出; 4、积极主动协助分院心理辅导员宣传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卫生方面的知识; 5、能够积极主动与其他班干部尤其是寝室长的联系,及时发现和帮助有心理困惑和烦恼的同学并有效地开展朋辈心理辅导; 6、对班级出现心理危机突发事件,能够准确迅速地上报所在分院辅导员或学院就业指导及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并能够持续配合工作; 7、积极参与学院举办的各项培训,协助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评选程序及办法 1、根据评选条件,学生自由报名申请。同时填写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心灵使者“申请表(见附件) 2、由各申报者所在分院对其心理委员工作进行考核、评议,各分院推荐不高于心理委员总数5%的心理委员作为“心灵使者”的候选人。 3、由学院就业指导及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根据其上报的申请材料,确定最后的“心灵使者”获奖名单。 4、评选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三、奖励办法 对获得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心灵使者”称号的学生,学院将颁发相关证书,并可优先成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朋辈心理咨询中心的咨询员。 四、申请办法 请各分院于6月1日前将候选人名单及申报表格以书面稿的形式上交至徐晓敏处。 地址:理四110A 电话:88018718 学工委 2013.5.20 |
返回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