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部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20来源:教学办

  各分院:

为配合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对课堂教学质量的监控,确保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切实了解学生对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价情况,定于校历第十二周至十五周(5月20日至6月14日)开展“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即“网上学评教”)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形式

1.本次“网上学评教”活动仍采取学生网上评价的形式,参加评价的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对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2.从5月20日起学生可自行登录“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教务管理系统”,参加“网上学评教”活动。学院公共机房和各分院机房将在此期间增加开放时间。

二、组织实施

1.教务部负责本次“网上学评教”活动的整体组织协调,同时布置相关工作,包括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和分析工作。

2.各分院应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要求各班班主任(导师)在活动前专门召开班会,做好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引导学生以主动、客观、负责的态度对待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确保每一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评价。

3.计算学院公共机房负责“网上学评教”活动期间加大公共机房开放和管理力度,保证学生正常上网操作。

4.各分院机房应增加向学生开放时间,以方便学生上网操作。

三、学生网上操作说明

1.学生登录“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学评教”活动,登录地址为:http://10.61.2.17。外网地址为:http://124.160.104.166 。

2.进入系统后,点击“教学评价”栏目,按要求对本学期所选课程的任课教师进行客观评价。

3.个别既有理论又有实验的课程(x-y类课程),如果理论课和实验课为不同老师授课,需对相关老师分别加以评论,具体操作为:在“课程类别”中选择‘理论课’对该课程的理论授课老师进行评价;再选择‘实验课’对该课程的实验授课老师进行评价。

4.若未按时完成本次“学评教”活动,将不能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信息查询、选课等操作,请学生务必在选课前完成所有课程评价,以免影响正常选课。

四、“学评教”数据的处理

1.教务部将在下学期初把数据统计结果发送至各相关职能部门、督导组和各开课单位。

2.教师可在下学期开学初,登录“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查询到本学期所授课程的学生评价情况。

五、其他

活动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教务部朱苏青联系。

联系电话:88018481   E-mail:zhusq@zucc.edu.cn

附件: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

                                                           教务部
                                                    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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