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工委(体军中心)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补测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08来源:外国语学院

分院: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及学院相关规定。定于2013年4月13日(星期六),对在2012年体质测试中因故未完成测试的在籍学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补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在2012年体质测试中因故(因伤病、外出交流、实习、因各种原因漏测等)未完成测试的学生(补测学生名单见附件一)
     二、测试项目:
    2009、2010、2011级学生测试项目:
    1、身高/体重   2、立定跳远 3、握力 4、肺活量 5、台阶试验
    2012级学生测试项目:
    1、身高/体重 2、立定跳远 3、握力 4、肺活量 5、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
     三、测试时间、地点:
    1、测试时间:2013年4月13日,8:00——16:00
    2、测试地点:学院风雨操场
     四、测试要求
    1、各分院务必通知补测学生,根据安排的时间到风雨操场进行体质测试
    2、补测学生必须带上“体质测试卡”和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测试卡遗失学生当场进行补办。
    3、为保证测试的安全、顺利进行,参加测试学生必须着运动装,穿运动鞋,否则不能参加体测。
    4、测试前现场先查询自己漏测项目,测试后现场查询成绩,确认没有遗漏测项目后方可离开测试场地。
    5、体质测试作为对学生体质状况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希望学生重视自身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测试中认真对待。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照规定,作为考试作弊处理。
    学生体质测试是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也是学院规范办学,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合格人才的重要工作内容。我院非常重视学生体质健康,根据“关于印发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及管理办法(2011年6月修订)的通知” 精神规定体质测试不合格学生不能参加奖学金评定。请各分院务必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希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进一步提高身体素质,认真对待补测工作。
    注:因伤病不能参加补测学生必须做好请假手续并填写“免于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见附件二),并城市学院定点医院证明。证明材料于测试当天交到风雨操场。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委(体军中心),联系人:奚学明老师,联系电话:88018523 、13857118032(668032) 
    特此通知!
 
 
学工委(体军事中心)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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