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新华社浙江分社高校毕业生图像采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学院的工作安排,定于2012年11月30日进行2013届毕业生毕业图像拍摄(采集)工作,该图像将统一使用于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毕业生电子注册系统。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具体要求:
1. 时间:11月30日(周五)上午9:30-11:30。
2. 地点:文科楼四号楼108(具体见现场安排)。
3. 根据新华社规定,2013届毕业生一律参加统一拍摄,新华社不受理照片扫描上网事宜。
4. 学生拍照时应避免穿黄色、紫色系列的上装。
二.图像采集暨拍摄费仍按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教学厅[2002]5号)文件标准收取,每人15元,提供2寸照8张。拍摄费由图书馆教材中心统一扣款(操作流程类似于等级考试)。
外国语学院
2012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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