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毕业生同学:
根据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2008级毕业生应于2012年6月9日前(相关专业2007级毕业生应于2012年6月12日前)完成所有手续离校,不得滞留在学生公寓。考虑到部分毕业生因考试原因需延期住宿,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毕业生同学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共同营造文明有序的离校氛围。
1、因考试原因不能按时离校的毕业生,请到所在公寓楼值班室领取《毕业生延长住宿时间审批单》,于6月5日前到各自分院学工办办理审批手续。分院审核后,请在6月5日前将申请延期住校的信息汇总表报学工委喻晓洁。公寓中心将根据分院的审批情况和住宿资源状况对延期住宿的同学集中统一安排住宿。延期住宿的时间最迟至6月20日止,未经审批,公寓中心将不再给予住宿安排。
2、延长学制或降级原因申请继续住校的学生,请持延长学制、降级审批表或分院的相关证明于6月1日前到公寓中心办理住宿调整手续,公寓中心将重新安排住宿。
3、集中住宿的安排名单将在6月8日前在各毕业生楼通告栏中给予公布,请同学们注意查询,并在6月9日下午17:00以前集中住宿到新安排的寝室。6月10日开始,公寓中心将对腾空的毕业生寝室进行清扫和维修。
学工委(公寓中心)
2012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