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根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细则》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及大类分专业工作已经启动。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
1、各分院拟接收转专业名额、条件及考核方式已确定,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2、即日起,有转专业意向并符合转入专业申请要求的同学可自行从网上下载《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转专业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如实填写,并提交给所在分院。申请截止日期为4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
3、学生所在分院负责对转专业学生的申请进行初审,汇总整理符合申请条件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于4月18日前交教务部复审。
4、教务部复审后于4月20日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申请表移交各转入分院。
5、各转入分院于4月23日至4月27日组织考核与审查,考核内容与方式由各转入分院确定。各转入分院根据考核结果,在《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转专业审批表》上签署意见,汇总拟同意转入学生名单,4月28日之前报送教务部审核。
6、教务部审核同意后网上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7、获批准转专业的学生按拟转入专业的有关要求进行选课。同时,必须参加本学期原专业所修课程的期终考试。
二、大类分专业工作
本学期涉及大类分专业工作的分院有信电分院、工程分院、商学院和传媒分院,请以上四个分院在第11周(4月27日)前确定各专业的学生名单并在教务系统中完成学籍变动工作。
有关转专业的基本条件、录取名额等事宜请向转入分院教学办咨询,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教务部联系人:靳海燕,联系电话:88018738。
附件: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各分院拟接收转专业信息表
附件: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教务部
201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