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部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面向2011级学生开设辅修专业招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4-05来源:教学办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实现人才培养规格多样化,满足学有余力、学业优秀学生的修读需求,学院面向2011级学生开设辅修专业的招生工作已启动,根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辅修专业管理暂行办法》(浙大城院发教〔2011〕16号)文件, 现将本次招生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招生信息

辅修专业名称

报名条件

名额

专业计划

报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金融学

非经济类专业学生,必修课平均成绩70分以上。

70人

金融辅修专业课程计划(附件2)

文五304

沈老师

88284392

工商管理

非经管类专业的同学,对工商管理专业有较大热情,主修专业课程成绩全部及格。

60人

工商管理(营销方向)辅修专业课程计划(附件3)

法学

限经济管理类、英语、日语专业学生,学生主修专业必修课成绩都在70分以上,品行良好,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

30人

法学辅修专业课程计划(附件4)

文一317

钱老师

88018529

 

     二、报名流程

  • 符合报名条件的2011级学生自本《通知》公布后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13日;
  • 申请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到所在分院领取并填写“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辅修专业报名表”(附件1),需附学生成绩单,并经学生所在分院审批同意后交辅修专业开办分院教学办;
  • 辅修专业开办分院根据修读资格标准对报名学生进行审核,同意后汇总录取名单,于4月20日前报教务部审批备案 。
  • 录取名单将在网上公布,被录取辅修专业的学生应参加辅修专业相关课程的网上选课。
  • 录取工作、课程计划等事宜向辅修专业开办分院咨询,选课事宜向课程中心咨询。课程中心负责人:陈老师   电话:88018481

附件一: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辅修专业报名表

附件二:金融辅修指导性课程计划

附件三:法学辅修课程计划

附件四:工商管理(营销方向)课程计划

                                                           教务部

                                                           201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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