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及学院有关规定,学院决定于2012年4月21、22日(星期六、星期日)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在2011学年体质测试中,因故未参加测试及测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测试时间、地点:
1. 测试时间:
(1)2008级学生测试时间:4月21日(星期六上午8:00—12:00)
(2)2009级学生测试时间:4月21日(星期六下午13:00—17:00)
(3)2010级学生测试时间:4月22日(星期日上午8:00—12:00)
(4)2011级学生测试时间:4月22日(星期日下午13:00—17:00)
2. 测试地点:风雨操场
三、测试要求:
1. 各分院补考学生务必根据统一安排的时间到风雨操场进行体质测试。
2. 体质测试时,学生必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及体质测试卡,如测试卡遗失,须当场补办测试卡方能进行测试。
3. 为确保测试能安全、顺利进行,参加测试学生必须着运动装,穿运动鞋,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学生“体质测试”是国家及省、市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也是学院规范办学,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合格人才的重要工作内容。根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件及管理办法(2011年6月修订)》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比条件及管理办法(2010年7月修订)》相关规定:测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将不能参加学年的评奖、评优。请各分院务必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通知并督促补测学生加强体育锻炼,提高身体素质,认真参加补测工作。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委(体军中心)奚学明老师,联系电话:88018523 、13857118032
特此通知!
备注:如附件成绩有误,请于3月29日前发短信至莘同学15157115126(685126),注明:“班级,学号,姓名,本人体测成绩有误(或已测但无成绩)”。分院汇总完毕后将与学工委统一核对。
学工委
201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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