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分院、各位老师:
爱护和帮助学生的成长是每一位教师的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根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教师学生发展指导工作业绩评价办法(试行)(浙大城院发学〔2010〕68号)》 ,为进一步深化“关注学生需求,服务学生成才”的育人理念,给学业上有需求和有困难的同学提供专门的帮助和学业上的解惑,同时为广大教师创造“关爱学生,助推发展”平台,现公开面向全院聘请学生学业指导教师—“学业之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业之友”,是学业指导教师的一种,旨在为在相关课程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专门的学业指导与解惑,并在其他方面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帮助,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二、聘请对象
热爱学生、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具有良好师德师风、争作学生良师益友的英语、数学、计算机、物理等公共课教师,其他专业的教师也欢迎参加。
三、工作职责
(一)联系与指导2-3名学生(具体名单由学工委每学期初在全院范围内有意愿的学生中甄选产生),每学期辅导至少6次,每次不少于1.5小时;
(二)关心学生学习情况,并与之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三)认真做好辅导记录,并按时反馈。
四、聘用与考核
(一)“学业之友”由教师自愿申请,学工委负责统一聘用;
(二)以一学年为一聘期;
(三)学工委根据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并将结果反馈至教师所在单位;酌情考虑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
(四)考核分为不合格,合格,优秀三档。考核合格按1分/生•年给予学生发展指导业绩分,考核优秀可获得1.5分/生•年。
(五)具体考核办法由学工委另行制定。
欢迎广大教师积极报名,报名表交理四107,本次报名截止3月23日。
联系人:丁秀娇
联系电话:88018542
学工委
201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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