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课程补考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学生首次修读课程,如综合评定成绩不及格,学院给予1次补考机会。现将2011-2012-1学期课程补考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部分涉及面较广的学科基础课程由学院统一组织补考,安排在本学期开学初第“零”周进行,具体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2.除学院统一组织的补考课程外,其他补考课程由各分院视情况安排。
3.不参加学院(分院)组织的的补考者,即视同放弃补考机会,需再次选课修读此课程。
4.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点击‘信息查询’→‘学生补考考试查询’,选择2011-2012学年第2学期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学院统一组织补考课程安排表
根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课程补考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学生首次修读课程,如综合评定成绩不及格,学院给予1次补考机会。现将2011-2012-1学期课程补考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部分涉及面较广的学科基础课程由学院统一组织补考,安排在本学期开学初第“零”周进行,具体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2.除学院统一组织的补考课程外,其他补考课程由各分院视情况安排。
3.不参加学院(分院)组织的的补考者,即视同放弃补考机会,需再次选课修读此课程。
4.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可登陆教务管理系统,点击‘信息查询’→‘学生补考考试查询’,选择2011-2012学年第2学期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
附件:学院统一组织补考课程安排表
教务部
201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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