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08级学生团支部:
为便于做好外国语学院2008级毕业资格审核,保证外国语学院(以下简称分院)2008级第二课堂选修模块认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关于印发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实施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试行办法的通知》(浙大城院发教〔2007〕38号)的相关规定,现就2011年第二课堂认证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 认证准备
本次认证材料有效期为2011年3月至2011年12月,即上次第二课堂认证结束后产生的认证材料。
1、12月27日2008级学生做好个人自我总结;
2、12月28日学生持证书、总结材料向团支部申报分值认定;
3、12月29日团支部进行整理和预审,并对个人申报给予反馈;
二、认证申请
2008级各团支部于12月30日向外国语学院学工办(团委)提出申请。本次认证内容为选修模块的分值。第二课堂选修模块包括:学科竞赛、科研及论文科技创新成果类;文化体育竞赛类;社会工作类(各类学生干部,机关部门、公寓和分院聘任的学生助管等);社团活动、青年志愿者、学院艺术团、新闻中心等校内实习基地活动及经学院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的其它活动或项目等。认证申请需准备的资料有:
1、选修模块分值申请表(见附件3)
2、荣誉证书、实践单位证明、论文、报告及其他各类相关证明材料。
三、分院认证
2012年1月4日至8日,分院学工办(团委)负责核定和统计并送教学办。对第二课堂选修模块的活动成绩评分采用10级记分制,根据其累计分值确定学生是否达到第二课堂选修模块的要求和程度。累计积分值5分以上(含5分)者成绩为及格;累计积分值7分以上(含7分)者成绩为中等;累计积分值9分以上(含9分)者成绩为良好;累计积分值10分以上(含10分)者成绩为优秀。成绩及格以上者(含及格)获得2个学分。(详见学生守则)
分院教学办在学生毕业时根据历年学生选修模块的得分,负责核对毕业生的第二课堂学分和成绩,并上报教务部。
四、其他事项
1、分院要求各团支部在分院第二课堂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组织开展第二课堂活动,并负责本支部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的认证工作。
2、分院将对第二课堂各项活动进行检查与总结,并对成绩进行抽检复审。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本次认证完成后,将对未合格同学发放警戒单,相关同学如在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仍未完成第二课堂选修模块的分值,将无法按期毕业。
请2008级各团支部积极准备、认证落实,确保本学期第二课堂认证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考核办法
考核流程
各类表格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团委)
二0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