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关于做好本科学生2010-2011学年小结及评奖评优工作的要求,现将外国语学院2010-2011学年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定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建班级考评小组:
要求组建9人以上班级考评小组:班主任、班长、团支书为当然组员,并通过民主程序,另行选拔2名班级干部,4名普通同学担任组员,班主任任组长。
工作职责:
1、 了解评奖评优的相关程序;
2、 向班级同学介绍分院评奖评优的工作流程;
3、 负责向分院评奖评优领导小组反馈班级评奖评优情况;
4、 按照分院要求完成评奖评优的各项事务性工作;
5、 考评小组成员对评奖评优工作需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评奖评优工作流程:
1、学生素质测评。班级考评小组于9月15日前负责完成班级学生素质测评工作,并将所有班级《学生品德素质测评表》上交学工办,另附一张汇总表(考评小组9名成员签名)一同上交学工办。
2、原始成绩公示。记实考评成绩请各位同学签名确认完后9月16日前上交学工办,若记实考评成绩有问题,请联系杨洁同学693290,公寓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已在学院办公网公示完毕, 08-10级平均学分绩点成绩下发至班级考评小组,请各位同学到班长处查看(本次学业奖学金按照年纪成绩预评)。
3、评奖评优数据处理。在班主任监督下,9人考评小组负责完成所有同学的评奖评优数据处理。
注:相关数据处理公式:
● 思想品德分=记实考评成绩(线性处理后)*40%+同学互评*15%
+班主任评议*15%+宿舍成绩(已折算直接加)。
记实考评成绩的线性处理公式:(90-70)/(班级最高分-班级最低分)*(本人成绩-最低分)+70。
4、完成学生干部考核。各级学生干部于9月16日前完成《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干部考核表》,以班级为单位9月17日16时前上交学工办。
注:班级所有学生干部(心理委员与纪检委员也参与考核)、学生会主要成员、党员之家主要成员,要求担任一学期及以上时间
5、形成奖学金报表并确定获奖名单。于9月23日前将2008-2010级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流程表以电子版形式发至邮箱hanw@zucc.edu.cn
6、 领取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学工办将对各班上交的评奖评优结果进行核实并将在学工办公告栏公示全分院获奖情况,公示期结束后请各班长于10月9日到学工办领取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于10月11日17时前将所有申请表填写完成后上交学工办。
7、完成学年小结。请各班在10月20前完成2010-2011学年的学年小结,要求填写班主任意见,完成后及时上交学工办。
外国语学院2010-2011学年各项奖学金评定方法
各项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一)参加各类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积极上进,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思想品德评价排序为小班前70%以上。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二)凡当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
1. 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2.无故拖欠学费者。
3.宿舍内表现测评不合格者。
4.连续三次晚归。
各项奖学金情况
(一)学院设立的奖学金
1.道德风尚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思想品德高尚,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的学生,比例为学生总数的3%,奖励金额为500元,由班级推荐产生。具体条件如下:
(1)思想品德评价排序为小班前25%以上;
(2)在学校内外抢险救灾、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热心公益事业等方面有突出的表现,为学校争得荣誉者;或诚实守信,乐于奉献,在集体中起到表率作用者。
若出现年级名额不足情况,英语专业将根据各班推选人的年级学分加权平均分或平均学分绩点成绩进行排名,择优分配名额,日语专业不进行排名直接给予名额。
2.第一课堂奖学金(即学业优秀奖学金,按平均学分绩点进行班级排名)
学业优秀一等奖学金比例为学生总数的3%,奖励金额为3500元
学业优秀二等奖学金比例为学生总数的7%,奖励金额为2000元
学业优秀三等奖学金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5%,奖励金额为1000元
3.第二课堂奖学金
(1)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学生在社会工作中做出成绩,任期满一学期以上的学生干部(任班委、团委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党员之家部长及以上)。比例为分院学生干部总数20%,奖励金额为400元。(每班名额为2名)
(2)实践教育优秀奖学金
奖励在实践教育活动中表现积极并取得优秀成绩者,获奖比例为学生总数的5%,奖励金额为400元。班级总人数等于或大于30人的班级,请将获奖同学名单进行排序,择优分配名额。(请在2008-2010级各类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流程表的备注栏标明排序)。
(3)学科竞赛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挑战杯”赛、学科竞赛(指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各项大学生学科竞赛,其它竞赛需经学院学工委和教务部认定后方能申请该项奖学金)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分一等、二等两个等级,根据获奖证书认定。获奖个人获得奖励的金额和具体条件分别如下:
① 一等奖奖励金额1500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国际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三等奖以上,或省级(含浙江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一等奖;
获“挑战杯”及其他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国家级三等奖以上,或省级(含浙江大学)一等奖;
在国家级大学生辩论赛中获奖。
② 二等奖奖励金额800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获省级(浙江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二、三等奖;
作品入选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作品竞赛或在省级(含浙江大学)相关竞赛中获三等奖以上奖;
在省级大学生辩论赛中获奖;
在市级学科竞赛中获奖;
在学院级学科性竞赛中获一等奖;
符合以上获奖条件的团体,奖励金额如下:一等奖的团体,奖励3000元;二等奖的团体,奖励1500元。
团体参加竞赛的,以团体名义参评学科竞赛优秀奖学金。一个学生或团体多项竞赛获奖的按照最高奖项评定。
(4)学术研究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分一等、二等两个等级。
① 一等奖奖励金额1500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所写论文(第一作者)被SCI、EI、ISTP、SSCI、ISSHP、AHCI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或国内核心学术刊物A类(刊物级别由学生发展指导部认定,下同)上发表,并注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院名;
② 二等奖奖励金额800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所写论文(第二作者,论文的第一作者是本院老师)被SCI、EI、ISTP、SSCI、ISSHP、AHCI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或国内核心学术刊物A类上发表,并注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院名;
在国内外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在国内B类及B类以下刊物上发表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并注明浙江大学城市学院院名。
一个学生获得多项学术研究学术成果的按照最高奖项评定。
(5)科技创新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在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分为一等、二等共两个等级,一等奖奖励金额1500元,二等奖奖励金额800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作为第一专利人科研成果申请到国家发明专利;
②作为第一专利人申请到国家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③科技创新成果获得省、部、市级奖励;
④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和科研训练活动,成果经评审获得较高评价。
具体奖励等级由分院统一上报,并由学生发展指导部审核。
(6)文体优秀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问题类比赛中获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与团队,分一等、二等两个等级,根据获奖证书认定。
4.创业奖学金
用于奖励和支持具有较强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创业计划竞赛等创业活动,在创业实践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个体或团体。由学生发展指导部组织审核,奖励金额总计为100000元/年。
5.优秀团队奖
用于奖励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拼搏精神,积极参与各类实践活动的优秀团队,包括先进班级、文明寝室、短学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十佳社团和其他优秀团队,由学院学生发展指导部审核,奖励金额500元(其中文明寝室100元)
注:第一课堂奖学金与第二课堂奖学金可兼得
个人荣誉称号情况
2.(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评价排序为小班前25%;
(2)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3)获得学业优秀奖三等及以上;或学业成绩排名列班级前40%并获得道德风尚优秀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实践教育优秀奖学金、学科竞赛优秀奖学金、学术研究优秀奖学金、科技创新优秀奖学金、文体优秀奖学金、创业奖学金中的任何两项以上(含两项,创业奖学金只针对创业项目负责人,其他团体奖项获得者除外)。
3.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授予当学年表现优秀的学生干部。各分院评选比例为学生数的5%,在院级学生组织(含学生公寓)担任干部的优秀学生评选比例单独计算。参评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评价排序为小班前25%;
(2)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3)在经学院团委或分院分团委认定的学生组织(含学生公寓)中担任学生干部;
(4)任职一学期及以上,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认真负责且富有成效,学生干部考核等级为优秀;
(5)获得一项及以上院设奖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创业奖学金、优秀团队奖除外)。
优秀学生干部每班名额为1名
集体荣誉称号情况
学风优秀班级
一、评选对象、原则及奖项设置
1.评选对象:在校各年级各专业班级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实行导师制的分院可参照专业班级申报)。
2.评选原则:分院学风优秀班级的评选由各班自行申报,各分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分院学风建设工作小组负责评审,报学工委。学风优秀班级在分院推选的学风优秀班级中择优产生。
3.奖项设置及评定比例:本次学风优秀班级评选活动,学院将评选“学风特优班级”奖10名,“学风优良班级”奖 10名,其余作为“学风优良班级”入围奖。分院推荐报送学院学风优良班级的比例不超过分院班级总数的5%。
二、评选基本条件
学风优良班级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班集体有坚定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
1.热爱祖国,积极上进,尊敬师长;
2.同学团结向上,班级氛围和谐融洽;
3.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当学年无人受到学院纪律处分。
(二)班级体系健全、集体凝聚力强。
1.班级管理体系健全,一学期至少召开四次主题班会;
2.建立班会记录台账,认真填写班会记录表。
3.班干部以身作则,善于管理,能充分发挥在学风建设中的带头作用;
(三)班级学风建设目标明确、学习氛围浓厚。
1.班级学风端正,同学学习目的明确,有较好的学习氛围,整体学习成绩优良;
2.认真贯彻落实《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课堂行为规范》;
3.积极组织开展与学风建设相关的各项活动;
4.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学术科研活动和学科竞赛。
(四)班级学风严谨,与学习相关的各方面表现良好。
1.一学期全班旷课人数不超过10%;
2.一学年班级学生无故晚归、不归不良记录不高于5%;
3.全班必修课和限制性选修课的不及格人数比例低于分院平均比例;
4.大二及以上年级各班大学英语国家四级统考通过率高于分院平均通过率,创意与艺术学院大二及以上各班大学英语国家三级统考通过率高于分院平均通过率,英语专业大三、大四专业四级通过率高于本专业平均通过率;
(五)班级学生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注重创新创业教育,在当学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以班级为单位获院级及以上表彰;
2.班级学生在国家级学科竞赛中获奖或省级学科竞赛中获一等奖;班级学生以团队形式获国家级或省级学科竞赛三等及以上团队奖;
3.班级学生所写论文在SCI、EI、ISTP、SSCI、ISSHP、AHCI收录或在国际权威学术刊物或国内核心学术刊物A类上发表;
4.班级学生作为第一专利人申请到国家发明专利或科技创新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
三、评选形式和程序
1.学院鼓励各分院开展分院学风优秀班级的评选活动,以评促建,在分院初评的基础上,向学院推荐参评班级。
2.学风优秀班级的评选将通过书面评审,确定进入集中展示评审的20个班级名额。
3.最终的 “学风特优班级”和 “学风优良班级”将通过现场集中展示的环节进行评审。
4.学风优良班级评选的启动时间为9月初,参选班级将申报材料提交分院;
四、奖励方式及相关说明
1.学院将设立“学风特优班级”奖、“学风优良班级”奖、“学风优良班级”入围奖等奖项,并建立相应的班级建设基金以资鼓励。“学风特优班级”获2500元班级建设基金;“学风优良班级”获1500元班级建设基金;“学风优良班级”入围的班级获800元班级建设基金。
2.学风优良班级的评选工作纳入学生评奖评优体系,学年先进班级不再另行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