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届毕业生行李托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5-30来源:总务部

各分院:

为方便2011届毕业生托运行李,总务部与拱墅区邮政局联系,经过双方协商,对毕业生办理行李托运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    间:6月14日12:00--16:30

二、地    点: 二食堂东侧广场、图书馆广场

三、相关费用:(按照邮局统一定价)

分区

续重

资费标准(元/件)

超特惠重量按每公斤收取续重费(元)

10KG

25KG

一区

浙江、上海、江苏

20

40

2

江西、安徽、

25

50

2.5

二区

北京、天津、福建、广东、湖北、山东、湖南、河南

35

65

3

重庆、河北、山西、陕西

38

70

4

三区

辽宁、四川、广西、 海南、内蒙古、宁夏、甘肃、青海、贵州

40

80

4.5

四区

吉林、黑龙江、云南

45

90

5

五区

新疆 西藏

E邮宝标准资费

备注:

1.学生可自己购买准备箱子或现场购买特惠箱。今年特惠箱不含邮资,单独出售特惠箱纸箱按小号箱8/只,大号箱10/只出售。

特惠箱尺寸标准为:

箱号

材料

尺寸 (cm

小号箱   10KG

纸箱

30×40×55

大号箱   25KG

纸箱

40×50×65

2. 特惠箱实际重量超过每个重量段后按每1kg收取续重费(如发往北京的小号特惠箱称重13.2公斤,计费方法为35+3*4=47元)。

3、特惠箱不再享受其他资费优惠政策。

总务部

2011年5月30日

返回顶部
关闭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