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外国语学院学生记实考评细则

发布日期:2011-03-16来源:学工

 

为鼓励外国语学院学生积极投入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素质提高和个性健康发展,结合分院特色,特设立以下学生记实考评细则。

一、学生记实考评细则实施办法

(一)   记实考评分作为评奖评优综合素质成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   分院记实考评分由分院纪检部负责统计汇总

(三)   班级记实考评分由班级纪检委员汇总上报,每月一报,有分院纪检部进行核实,经核实完下发各班,最终结果有同学签名确认。

(四)   每项加分事项必须同时附上相关证明,经核对并考核后方可加分。

(五)   考评过程中要求公开、公正、公平

 

二、学生记实考评分类与分值

(一)思想道德类

1.  拾金不昧将失物上交有关部门或主动找到失主者——2/次。

(注:加分时需附相关部门证明或当事人证明。)

2.  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者——3/次。

3.  关心集体,对班级的活动有较重要贡献者——2/次。

(注:原则上加分需有较突出的事迹,并附上书面材料。)

 

(二)学术类

1.  积极参加晨读活动并严格遵守晨读秩序——0.5/次。

(注:每学期按次数累加不封顶,以学期末纪检部统计晨读卡有效次数为准)

2.  分院级讲座(以高校通及分院网站为准)——0.5/次。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以纪检部统计名单为准)

3.  各级刊物上发表文章具体加分如下:

学术性文章:

(1)       国家级刊物——6/

(2)       省市级刊物——5/

(3)       校级刊物(如城市学院院报等)——3/

(4)       院系级刊物(外语分院《聚焦》、《头雁》)——2/

(注:加分时需附刊登文章的复印件或相关部门的证明,工作需要者如校报记者等发表的文章不予加分)

 

(三)文体类

  1.参加学院级文体表演——1.5/次,参加分院级文体表演——1/次。

2.参加学院活动拉拉队——0.5/.

3.参加运动会具体加分情况如下:

1校级以上参赛者——2/

2校级参赛者——1.5/

3)运动会期间通讯稿录用——1/

(注:以上加分都需提供相关证明,竞赛类除外)

 

()学生干部类

1. 分院学生会、党员之家、珠儿潭社区志愿者服务基地部长及以上级干部任职满1学期——6分;

2. 分院学生会、党员之家、珠儿潭社区志愿者服务基地副部级干部任职满1学期——5分;

3.分院学生会、党员之家、珠儿潭社区志愿者服务基地干事工作满1学期,不满一学期者酌情给分,由部长考评给分

1)优——5

2)良——3

3)合格——1

4.参加分院大型活动组织工作由部长进行评定给予A等、B等、C等红卡(A3分,B2分,C1分)。

5.总院级学生干部自行将红卡上交本班纪检委员,由纪检委员上交纪检部,每学期红卡得分上限为10分。

   

(五)扣分事宜

1.无故旷课(没办理请/补假手续)——2学时/1

2.晚归不归——1/

3.违规使用计算机——1/

4. 受学院处分者——分院通报批评1/分,全院通报批评2/分,警告及严重警告3/次,记过以上5/

 

三、注意事项

1.  如申请本细则未包含项目加分,则以学工办认定为准。

2.  部分加分类别可兼得第二课堂选修模块分值,详见外国语学院第二课堂选修模块分值认定办法。

3.  本细则由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

 

 

返回顶部
关闭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