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外国语学院学生积极投入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素质提高和个性健康发展,结合分院特色,特设立以下学生记实考评细则。
一、学生记实考评细则实施办法
(一) 记实考评分作为评奖评优综合素质成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 分院记实考评分由分院纪检部负责统计汇总
(三) 班级记实考评分由班级纪检委员汇总上报,每月一报,有分院纪检部进行核实,经核实完下发各班,最终结果有同学签名确认。
(四) 每项加分事项必须同时附上相关证明,经核对并考核后方可加分。
(五) 考评过程中要求公开、公正、公平
二、学生记实考评分类与分值
(一)思想道德类
1. 拾金不昧将失物上交有关部门或主动找到失主者——2分/次。
(注:加分时需附相关部门证明或当事人证明。)
2. 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敢于与不良行为作斗争者——3分/次。
3. 关心集体,对班级的活动有较重要贡献者——2分/次。
(注:原则上加分需有较突出的事迹,并附上书面材料。)
(二)学术类
1. 积极参加晨读活动并严格遵守晨读秩序——0.5分/次。
(注:每学期按次数累加不封顶,以学期末纪检部统计晨读卡有效次数为准)
2. 分院级讲座(以高校通及分院网站为准)——0.5分/次。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以纪检部统计名单为准)
3. 各级刊物上发表文章具体加分如下:
学术性文章:
(1) 国家级刊物——6分/篇
(2) 省市级刊物——5分/篇
(3) 校级刊物(如城市学院院报等)——3分/篇
(4) 院系级刊物(外语分院《聚焦》、《头雁》)——2分/篇
(注:加分时需附刊登文章的复印件或相关部门的证明,工作需要者如校报记者等发表的文章不予加分)
(三)文体类
1.参加学院级文体表演——1.5分/次,参加分院级文体表演——1分/次。
2.参加学院活动拉拉队——0.5分/次.
3.参加运动会具体加分情况如下:
1)校级以上参赛者——2分/项
2)校级参赛者——1.5分/项
3)运动会期间通讯稿录用——1分/次
(注:以上加分都需提供相关证明,竞赛类除外)
(四)学生干部类
1. 分院学生会、党员之家、珠儿潭社区志愿者服务基地部长及以上级干部任职满1学期——6分;
2. 分院学生会、党员之家、珠儿潭社区志愿者服务基地副部级干部任职满1学期——5分;
3.分院学生会、党员之家、珠儿潭社区志愿者服务基地干事工作满1学期,不满一学期者酌情给分,由部长考评给分
1)优——5分
2)良——3分
3)合格——1分
4.参加分院大型活动组织工作由部长进行评定给予A等、B等、C等红卡(A等3分,B等2分,C等1分)。
5.总院级学生干部自行将红卡上交本班纪检委员,由纪检委员上交纪检部,每学期红卡得分上限为10分。
(五)扣分事宜
1.无故旷课(没办理请/补假手续)——2学时/1分
2.晚归不归——1分/次
3.违规使用计算机——1分/次
4. 受学院处分者——分院通报批评1次/分,全院通报批评2次/分,警告及严重警告3分/次,记过以上5分/次
三、注意事项
1. 如申请本细则未包含项目加分,则以学工办认定为准。
2. 部分加分类别可兼得第二课堂选修模块分值,详见外国语学院第二课堂选修模块分值认定办法。
3. 本细则由外国语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学工办